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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县长刘学圣带队督导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鱼台县环保局     作者:

  12月2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学圣带领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煤炭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调研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导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副县长张华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鉴保奎等陪同督导。

  刘学圣一行先后深入到滨湖街道飞跃路桥料场、东方路桥料场和张黄镇梁永军煤场、高庆峰煤场、鹿洼煤矿煤场,实地查看了露天料场、煤场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详细听取相关镇街和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 

  刘学圣强调,大气环境问题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关民生、民生就是民心,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各镇街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大气污染防治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动真格、下真功、用真劲,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要全面深入排查污染源,摸清摸透底数,做好分类,做到精准治污;要突出重点、多策并举,加大扬尘治理力度,科学谋划、创新举措,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刘学圣要求,各相关镇街要坚决落实好属地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做到人员、目标、任务、时间、进度“五明确”,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按照环保标准,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到位,要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扬尘污染、面源污染治理到位,真正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的高压态势;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跟踪督查,督促各相关镇街、部门和企业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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