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份,各市环保局通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调查处理反馈系统”共填报968个小时均值超标信息。经现场核实,因技术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无效数据253个、占26.1%,日照、菏泽、济南3市无效数据比例较高。存在小时均值超标的715家(次)排污单位中,废水企业151家(次)、废气企业445家(次)、污水处理厂119家(次);715家(次)企业按地域分,数量较多的是潍坊、烟台和淄博市,分别为173家(次)、77家(次)和63家(次)。
各级环保部门对超标企业进行了718次处理处罚,其中对680家(次)企业进行了警告,对青岛金莱热电有限公司、东营山东兴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等15家(次)企业处以罚款,责令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宁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等23家(次)企业限期治理,如下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