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份,各市环保局通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调查处理反馈系统”共填报1115个小时均值超标信息。经现场核实,因技术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无效数据216个、占19.4%,菏泽、烟台、淄博3市无效数据比例较高,其中菏泽无效数据高达51.0%。存在小时均值超标的899家(次)排污单位中,废水企业189家(次)、废气企业522家(次)、污水处理厂188家(次);899家(次)企业按地域分,数量较多的是潍坊、济南和淄博市,分别为162家(次)、150家(次)和110家(次)。
各级环保部门对超标企业进行了899次处理处罚,其中对812家(次)企业进行了警告,对济南商河方元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济宁嘉祥公用供热有限公司等48家(次)企业处以罚款,对莱芜市鲁中啤酒原料有限公司等2家(次)企业限制生产,责令济南银座奥森热电有限公司、泰安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等37家(次)企业限期治理,如下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