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省环保厅部署开展
全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健全执法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现场执法质量和水平,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近日,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起连续3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
为加强对专项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环保厅成立了由葛为砚副厅长任组长,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监察室、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项稽查的范围是市、县两级环保部门2011年以来实施的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专项稽查按照制定稽查计划、事先告知、实施稽查、文书制作、稽查建议执行和案卷归档六个步骤执行。专项稽查实施时间为2012年—2014年,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专项稽查和交叉抽查四个阶段开展。
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结合当地实际,采用集中授课、会议研讨、案卷讲评和现场教学等方式全面开展环境监察、稽查业务培训。省环保厅每年将对5—6个市环保局2011年以来实施的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进行重点稽查。各市环保局将根据辖区内环境监管实际情况,3年内对所辖的县(市、区)环保局稽查一遍。同时,开展专项稽查要与环保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稽查重点,确保取得实效。(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翟亮绪、刘继强)
报 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发 送:365bet游戏网站环境监察专项稽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环保局。
编 辑: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电 话:(0531)66226908 E—mail:jiqiangli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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