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政策法规,提高地方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保护臭氧层监管和执法能力,8月10日济南市环保局组织举办了面向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保护臭氧层执法监管培训班,全市环境监察系统约8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省环保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处杨征调研员结合全省保护臭氧层履约的情况,介绍了保护臭氧层的基本知识、履约进展、法规政策,解读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并依案例就环境监察部门如何依法强化环境履约执法检查,打击非法生产、使用和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行为进行了重点解读。通过培训,加深了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对保护臭氧层履约工作的认识,提高了环境监察执法监管水平。
“十一五”期间,济南市环保局在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领导下,认真组织保护臭氧层履约工作,按要求完成了各个阶段的ODS淘汰和替代任务。“十二五”开局之年,济南市环保局认真分析当前环保履约的形势,分别从从严审批、控制源头,加强执法、长效监管,落实规划、逐步削减以及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开展保护臭氧层履约工作具体要求,并强调项目审批、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等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保护臭氧层履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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