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棣县区域分析评价 无棣县位于山东省最北部,东北濒临渤海,东连沾化县,南靠阳信县,西接德州市庆云县,北以漳卫新河为界与河北省海兴县、黄骅市为邻。地理坐标为北纬37°41′—38°16′,东经117°31′—118°04′。全县总面积1998平方公里,拥有耕地84万亩,辖6镇5乡,593个行政村,人口43万。 (一)社会经济基础 1、经济状况。2002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7.88亿元,比2001年增长7.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14元,职工平均工资达到7478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13.56亿元;工业总产值(现行价)完成56.96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40.07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70.3%,比2001年分别增长10.2和16.4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3.5%。近几年来,虽然无棣的几大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是无棣在滨州市七县区中仍处于中游水平,属于欠发达县。 2、产业结构。在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逐步增强的同时,全县产业结构也有了很大的调整和改善。三次产业比例构成由1995年的40:38:22调整到2002年的19:54.9:26.1,第一产业内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结构之比为51.9:1.8:18.6:27.7。3、对外开放。1998年至今,无棣县对外经济贸易运行状况良好。全县大经贸格局初具规模,外向型经济的主体框架已基本构筑起来。1998-2002年全县共引进境内县外项目208个、境外项目16个,实际利用县外资金5.28亿元、境外资金2160万美元。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70多种产品出口到南韩、日本、新加坡、泰国、香港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外贸出口口岸已由原来的单一口岸发展成青岛、天津、广州、大连等多口岸齐头对外的格局。 4、生产力布局。境内西南部的黄泛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土壤组合良好,宜耕宜林宜牧,为粮棉产区,城镇居民点分布密集。按区域化布局,相继建成了粮食、棉花、小枣、冬枣、苜蓿、桑园等专业化种植基地,粮食年产量达5.4亿斤,皮棉产量最高年份达35万担,先后被列入全国优质棉生产基地和全国产棉大县“百强”之列。县域东北部是广阔的滨海平原和大面积的近海滩涂,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东北部生产力布局密度较低,城镇居民点分布稀疏,是一块急需改善投资环境和进行农牧渔综合开发的理想场地。 5、地方财政状况。无棣县财政收支一直保持良好势态,连续10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2002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2434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4783万元,财政支出23861万元。 (二)生态环境及资源现状 1、自然地理概况。在地形、地质构造上,无棣县所在区域自第三纪以来一直处于沉降状态,以第4系地层最为发育,地下岩层错综复杂,粘土、亚粘土、亚沙土、粉砂层相间出现。境内自西南向东北地貌类型依次为黄泛平原、滨海平原、渤海湾平原,其中黄泛冲积平原地势平坦,由西南向东北以万分之一左右的坡降倾斜。海拔高程在2~8米之间(黄海高程系)。微地貌类型略有差异,主要有河滩高地、缓平坡地、浅平洼地、缓平低地、滨海滩地和海岸滩涂地等。 2、地表及地下水资源。地下水以孔隙水贮藏在上述各松散岩层中,水量丰富但水质很差,浅层淡水埋藏量很小。境内河流和过境河流均属海河水系。干流河道有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和秦口河四条,以排泄上游客水为主,兼排内涝和蓄水灌溉。支流河道有白杨支沟、青坡沟、小米河、朱龙河、仝家河、郝家河、王山支沟、山子河、泊埕河9条,承担无棣县境内的排涝、引黄灌溉任务。资料统计,当地多年平均径流深58.4毫米,地表径流量为1.21亿立方米,径流的年内变化受降水的影响,全年水量大部分集中在7~9月份,县境内河流 3、土地资源。无棣县有潮土和盐土(褐土)两个土类,滨海潮土、滨海盐化潮土、滨海潮盐土(滨海滩地盐土)3个亚类、9个土属、107个土种。现有耕地面积84万亩,盐田面积38万亩,草场面积87.1万亩。县境内有广阔的水域和未利用土地,土壤质地较好,重壤土和中壤土占土壤总面积的80%。滨海潮土是无棣县主要耕作土壤,总面积48788.5公顷,占土壤总面积的37.59%,滨海盐化潮土面积44259.7公顷,占总面积的34.1%,滨海盐潮土面积36742.7公顷,占总面积的28.31%。 4、海洋资源。无棣县地处渤海湾南岸,海岸线102千米,-10米以内浅海面积150万亩,潮间带48万亩,滩涂面积56万亩,是多种经济鱼、虾、蟹、贝的产卵地和繁育区,水产资源十分丰富,特别是经济海产品品种多产量大。现已探明鱼类有27科85种,主要有大黄鱼、小黄鱼、梭鱼、鲻鱼、鲈鱼、鲅鱼、鲳鱼、比目鱼等;虾蟹类40余种,主要有鹰爪虾、对虾、毛虾、虾姑、梭子蟹、日本鲟等;贝类近40种,主要有文蛤、毛蚶、牡蛎、四角蛤蜊、青蛤、螺类等;棘皮类有海蜇、多毛类的沙蚕等。植物中,以浮游单胞藻种类和数量最大。 5、矿藏及生物资源。目前已探明的矿产有石油、天然气、煤炭、石料、石膏、岩盐、贝壳7种。其中探明原油储量5000万吨,天然气2400万立方米。县内主要树种27科40余种,野生植物70余种,药材237种。野生动物:兽类10余种,鸟类9目23科36属48种。水生动物分两大类:淡水鱼类8目14科31属35种,海水鱼27属85种。 6、地质人文资源。无棣具有丰富的自然、地质、人文资源。自然景观资源有碣石山(又名马谷山),是鲁北渤海沿岸唯一一座由12万年前火山喷出物堆积而成的山峰,是鲁北平原一座最年轻的火山,对于研究近代地质变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大口河是漳卫新河的入海口,是滨州市唯一可以直接观海的景点。谭杨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白头鹤等珍稀鸟类,有大面积的天然草场和滩涂、湿地,环境清新;古文化遗址有韩家窑遗址、信阳城遗址、秦台遗址、广武城遗址等,古建筑有明清县衙大堂、吴式芬故居、清代高等小学堂、古墓有韩信马童墓、魏王豹墓、樊哙墓等。 (三)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1、资源型缺水。水资源严重短缺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地下水可利用量很少,当地径流和过境客水均发生在汛期,形成了水资源年内分配不均、年际变化大的特点。引黄供水是全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由于本县地处簸箕李引黄灌区的最下游,引黄得不到保障,多年来引黄量在1.5亿立方米左右。随着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水的需求将愈来愈多,供求矛盾将越加剧烈。 2、森林覆盖率偏低。全县森林覆盖率仅为17%,树种主要以生态和经济效益俱佳的枣林为主,用材防护林比重较小,由于受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制约,适宜造林的树种少,栽植的主要是较耐盐碱、抗旱、对土肥水条件要求相对低的绒毛白蜡、枣树及柽柳等少数树种,客观上限制了绿化整体效益的发挥,林木覆盖率低,涵养调节环境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 3、农业开发缺乏科学管理。无棣地处渤海之滨,人少地多,土地资源较丰富。但是由于土地盐碱化严重,土地质量差,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盐碱化,除滨海潮土和滨海盐化潮土已开垦为耕地,滨海潮盐土大多为盐碱荒地,间有零星耕地分布,且土壤肥力不高,土地贫瘠,致使耕地长期停留在低产田水平,开发投入偏高。土地统一管理力度不够,随意开发,浪费严重;广种薄收,重用轻养,土地肥力下降;草场过度放牧,缺乏管理,退化严重。 4、过境客水污染严重。县境内的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三条主要河流水质都超Ⅴ类水质标准,断面COD累计超标倍数均很高,漳卫新河在12.69~16.39倍之间,马颊河在7.87~22.66倍之间,德惠新河约为10.30倍。主要的超标项目为:COD、高锰酸钾指数、氨氮、挥发性酚等。 5、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失衡。 (1)过度捕捞导致海洋资源锐减。改革开放初期,无棣渔业资源量就已经呈现下降趋势,但这种势头在随后的20多年中没能得到很好的遏制,相反,海洋捕捞船只的数量和功率却不断地增加。目前,传统的渤海湾渔场鱼汛期大大缩短甚至多年不能形成鱼汛;经济鱼类由改革开放初占总产量的35%以上,降为90年代初的15%左右;进入80年代后,除了主要经济鱼类资源恶化外,贝类、头足类经济资源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盛产的对虾等资源锐减,银鱼、河蟹、毛虾、毛蚶等资源均受到严重破坏。 (2)养殖资源浪费和污染严重。由于缺乏科学管理,大量的海洋养殖资源利用率偏低。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海水养殖以单层养殖为主,养殖品种单一,水体的空间潜力挖掘不多。由于品种单一,养殖区抵御病害的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病害,往往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海岸线资源浪费、低值使用情况严重。一些工程项目违反“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海岸带开发原则,造成岸线资源大幅贬值;大面积围垦海湾滩涂,减少了海湾纳潮量,致使海湾发生严重淤积,盐业生产和海水养殖均受到较大影响。 (4)典型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旺(望)子岛徐福东渡遗迹周围天然柳林和柽柳林退化破坏严重,滩涂和湿地被围垦,致使海鸟的栖息地、海洋鱼类的产卵地、洄游区减少,海洋生态环境失衡,生物物种和资源量巨降,食物链遭到严重破坏。 (5)海洋环境污染加重。海洋污染物主要来自沿海、沿河城市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多数入海河流成为纳污河;近年来,因海上石油开采和渔船数量的增加而导致的海洋污染也呈上升趋势;港口生产污水、海上养殖交换水、携带农药化肥的近海农田灌溉水不同程度地加重了近岸海域的污染。 6、陆地石油勘探与开发给生态环境带来压力。在陆地石油勘探与开发中,渗漏、溢流或散落原油造成的农田、盐场、养殖池油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地形、地貌和植被得不到及时恢复,农田复垦率低下,生态环境有恶化的趋势。 二、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基础 (一)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发展理念已初步确立。无棣县做为经济欠发达县,近两年来,在发展中正确处理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遵循并实施了先保护后开发,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申报建成了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已占到全县国土总面积的40.8%。并且生态发展观念已融入进全县的工业、农业和城市化规划和建设中。通过努力工作,积极争取,2002年4月15日被批准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单位,目前,《无棣县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结束,待批准实施。近期,无棣及沾化、阳信两邻县又被滨州市纳入了生态科技产业示范带建设总体规划,无棣县的生态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生态建设与保护成效显著。近几年来,无棣县开展了一系列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在植树造林、水土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农业示范乡试点、生态工业园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主要表现在: 1、生态农业示范乡建设试点工作初见成效。自1998年起,无棣县就开展了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在信阳乡进行了生态农业示范乡建设试点工作,经过全乡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在枣粮间作、间作套种、节水农业、秸杆利用、生态养殖、生物防虫治病等方面都取得较大成绩,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管理经验。 2、建有国际领先技术水平的鲁北生态工业园。无棣县的山东鲁北企业集团以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等关键粘接技术为基础,多年来自发培育形成了磷铵——硫酸——水泥联产、海水一水多用、盐碱电联产三条高度相关的生态工业链。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以《中国鲁北生态工业模式研究》课题研究立项,对鲁北企业集团生态链进行了科学、系统的数学分析和系统的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出了中国鲁北生态工业模式,并制订了中国鲁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顺利完成了“中国鲁北生态工业模式研究”和“中国鲁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编制。认为鲁北国家生态园区,是我国较早的企业类型的生态工业园区之一,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具有多年成功运行经验的生态工业园区,是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的一个典型案例,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潮流,对于山东生态省建设,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建立我国新型工业化发展模式、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3、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有了良好的开端。近几年来,无棣县以《碧海行动计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为指导,结合“海上无棣”的建设,加强了海洋资源环境的保护工作。通过制止漳卫新河污水下泄入海,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封滩护养、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加强海洋管理等措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有了良好开端。 4、自然保护区管理得到加强。马谷山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现由大山镇人民政府代为管理,县海洋与水产局成立了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出台了《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公布了保护区管理范围,构建了部分保护设施,彻底杜绝了盗挖贝壳沙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古贝壳资源和海洋自然遗迹。 5、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破题上路。近期,无棣县以枣业生产为龙头,开始筹建10万亩的有机枣食品生产基地,目前已完成了金丝枣和冬枣标准化生产规范编制工作,并启动了10万人的有机枣食品生产培训工程。 (三)建设有一支高素质的环境监察队伍。 无棣县环境保护局历来非常重视环保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无棣县环境监察大队现有工作人员9人,无论从队伍管理、人员素质建设等方面,具备了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的能力,近期通过进行标准化建设,无棣县环境监察大队的办公和取证能力进一步加强,为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生态试点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的指标要求 (一)生态环境监察试点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计划纲要》的各项原则,以实施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无棣县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分步推进,加强法治,严格监管,坚决打击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保护和改善自然恢复能力,维护生态平衡,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努力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为实现无棣县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生态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力争在重点区域、重点生态环境管理类型上抓出成效。 2、分步推进。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环境监察的工作基础,结合实际,选择突破口,打好基础,逐步拓展工作空间。 3、讲究实效。针对本地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和生态环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切实查处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案件,促进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好转。 (三)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时限及地域 试点时间:2003年4月至2005年6月 地域范围:无棣县辖境内 (四)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目标 (1)健全建立一套系统、完整、切合实际的生态环境监察体系。 (2)锻炼并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生态环境监察队伍。 (3)开展生态监察工作,解决影响社会发展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 (五)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具体指标要求 (1)在漳卫新河、马颊河入海口,按省环保局要求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对陆源污染实现在线监控;境内各类沿海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滩涂资源和贝类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农牧渔业生产基地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70%以上;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开征排污费,提高养殖业污染的监督管理水平。 (3)石油勘探开发污染防治设施的设置率和正常使用率达到90%以上,不发生污染泄露事故,土地生态恢复率达到80%以上,排污费征收足额到位。 四、生态监察试点内容和执法重点 (一)生态监察内容 (1)自然保护区生态监察。 以保护古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马谷山地质遗迹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加强对保护区内工业、农牧渔开发、第三产业项目建设及其他各类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核心区不得新上任何生产设施和开发建设项目,已有的要坚决取缔;在缓冲区内现有和在建项目,要对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察,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的监管力度;所有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扩大土地使用面积;逐步取消其他农牧渔开发建设项目。 (2)生态工业园生态监察 加强对鲁北生态工业园的监督检查,保证三条产业链与拟建产业链的正常衔接,圆满完成《中国鲁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并在全县工业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推广清洁生产审计,积极引导全县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3)农牧渔综合开发生态监察 农业区域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牧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禁在居民生活区、饮用水水源地等新上养殖场,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的现场检查力度,搞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粪便综合利用,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加强交通干线两侧和自然保护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的监督检查,防止大气污染,维护交通安全。 (4)绿色有机食品基地生态监察 对已认证的绿色、有机食品基地的周边生态环境实行监督检查,参与对滥施农药、化肥行为的监督检查,保护基地生态环境质量,满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要求。 (5)近岸海域和浅海滩涂生态监察 以近岸海域功能区划为指导,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将控制陆源污染和控制海域污染结合起来,以陆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大力提倡使用绿肥;抓好重点海域、重点城镇毗邻海区、重点河流入海口附近海区和重点控制污染物的综合整治与治理;强化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海岸建设工程(港口、码头、海堤工程、海岸保护工程等)、涉海开发项目(濒海开矿、采石、挖沙、晒盐和滩涂农业开发、渔业开发、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海水养殖、海上运输的环境监督管理;逐步建立与完善近岸海域及浅海滩涂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加强海洋生物保护和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不断恢复海洋生态环境;认真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种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 (6)陆地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监察 监督检查陆地石油勘探开发中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防止泥浆、岩屑和原油渗漏、溢流、散落的环保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排污收费和资源破坏补偿费执行情况,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情况等。 (7)水源地保护 重点加强城区集中供水水源地(月明洼水库)和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三角洼、芦家河子水库)库区的生态监察,保护水源地水质。 (二)生态监察重点区域 (1)古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马谷山地质遗迹两个自然保护区; (2)近岸海域及海洋滩涂; (3)月明洼、三角洼及芦家河子水库库区; (4)信阳、水湾、佘家、大山、马山子、埕口等重点乡镇; (5)山东鲁北生态工业园。 (三)生态监察形式及执法频次 生态环境监察要做到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现场监察与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以环保局单独执法为主,每年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搞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并不定期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活动。 (1)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现场监察每季度不少于1次; (2)农林牧渔综合开发项目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 (3)陆地石油勘探与开发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 (4)海岸、滩涂开发建设项目现场监察每季度不少于1次; (5)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 (四)生态监察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5)《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 (16)《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17)《山东省陆上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 五、生态监察试点组织管理及制度建立 (一)组织实施机构及职责 成立无棣县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审定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监督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世强 无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祥柱 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文东 无棣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杜树国 无棣县农业局局长 孙瑞云 无棣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李秀芬 无棣县林业局局长 赵希俊 无棣县土地管理局局长 杜宝地 无棣县水务局局长 李德华 无棣县农业开发办主任 张月照 无棣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无棣县环境保护局,由王文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建立起县政府负总责,环保局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环保局。在山东省环境监理站、滨州市环保局具体业务指导下,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拟定监察方案和计划,负责境内的日常生态环境监察,按上级要求汇报试点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建立以环保局局长为总负责人,以县环境监察大队为主体,各有关科室参加的生态环境监察队伍,负责无棣县生态环境监察的日常执法活动。 2、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县近岸海域和浅海滩涂的生态环境保护,按照《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监督管理。 3、农业局、农业开发办。负责全县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在农牧渔业生产开发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和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继续推广普及节水灌溉、秸杆利用、生态养殖和生物防虫治病新技术,彻底杜绝秸杆焚烧现象。 4、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厉打击毁林种地、乱砍树木行为,大搞植树造林,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逐步建成以路域、水系为框架,以枣农间作为主体,网、带、片相结合的平原绿化体系和沿海防护林体系。 5、土地管理局。严格建设项目的土地征用审批手续管理,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不得擅自审批土地征用手续,或改变土地用途。 6、水务局。不断提高全县的水利保障能力,重点加强月明洼、三角洼及芦家河子水库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 (二)建立、健全生态监察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1、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纲入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作为考核各有关单位和乡镇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制定阶段目标和相应的奖惩办法,定期检查总结。 2、实行报告制度。在试点中期和末期,向省环境监理站分别上报试点中期工作总结和试点验收报告,内容包括现场执法和方案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 3、实行行政执法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对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进行监督,并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纳入人大环保行政执法检查范畴。 4、实行生态环境监察报告制度。加强新建项目生态环境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出具生态环境监察报告。 六、试点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 2003年4月至9月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03年10月至2005年3月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 七、生态环境监察试点的保障措施 (一)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利用县电视台、《无棣大众》等媒体,大力开展环保生态宣传教育,以强化宣传教育为突破口,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意识,把环保生态工作做为一项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大事,对在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结合实际范例树立典型,予以宣传,以激励全社会各方面力量自觉投身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中去。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生态意识,为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建立综合决策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工作。把落实全县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把生态环境监察纳入环境目标责任制,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布。建立生态环境监察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三)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加大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把经常性的行政执法监督和生态环境监察有机结合起来,配合司法机关打击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坚决制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发生,维护各种资源与环境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质量,从执法目标任务、执法内容、执法主体、执法责任、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执法程序,使生态环境监察执法逐步趋于系统、完善。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监察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的规范化建设,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进一步理顺经费渠道,加强生态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设立负责生态环境监察的专门部门和专业人员,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大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监察队伍的装备水平,促进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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