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境监察机构: 9月24日至26日,国家环保总局对我省的日照、威海、垦利、莱州、章丘、寿光、临邑、无棣8个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进行了全面考核,我省以98分的优异成绩,在全国首家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整体验收,并获得考核验收委员会的高度评价。现将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陆新元局长在我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考核验收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做好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对改善我省生态环境现状、建设生态省重要性的认识,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作为环境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主动做好与环保内部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更好地发挥环境监察机构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省环保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我省生态监理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02〕222号)要求,成立负责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暂时没有条件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生态环境监察的任务和重点 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扎实有效地推动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各市要把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并报送省环境监察总队。 三、大力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要认真总结并大力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围绕农业、近岸海域、资源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及特殊生态保护区等领域,针对当地突出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主动出击,迎难而上,采取例行检查、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形式,着力查处生态破坏的典型违法案件,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附件:陆新元局长在山东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考核验收会上的讲话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陆新元局长在山东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考核验收会上的讲话 2005年9月26日 同志们: 近几天,国家环保总局组织部分省市的同志对山东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感受颇多。山东省是第一个整体通过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验收的省份,他们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认识高、定位准、措施硬、效果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在全国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意义 1.目前,全国生态环境形势严峻,而且还在恶化之中。环保工作20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工业污染防治取得了很大成绩,控制了恶化的趋势,经济总量翻番,没有导致污染物的翻番。但是,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在发展之中。无论是各大生态环境领域,还是城市、农村区域,生态环境在恶化之中。生态环境执法也存在空白现象。 2.生态环境执法体制不顺,法制上有错位,缺位。各部门权力上有交叉,涉及环境资源方面有50多部法律、法规,环保部门有主管权的不多,统一监督管理落实有难度。试点就是要通过摸索,解决这些问题。 3.手段落后,队伍弱。生态环境执法需要先进的科技手段,如利用卫星监测秸秆禁烧等,当前我们的装备和队伍还远不能适应生态执法要求。 4.面临的机遇。中央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各地兴起建设生态省、生态市的热潮,生态理念深入到整个社会。今年3月份,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保监管体制,我们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落实这一指示精神。我们进行试点,同时也开展矿山、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就是为下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奠定基础。 二、如何总结山东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经验 一是认识高,试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山东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识与促进环保工作,省环保局认真落实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方针,把生态保护工作与加强环境执法有机结合起来,2001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探索,2003年莱州、章丘、垦利、日照、威海、临邑、寿光和无棣等8个市、县列为国家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各试点地区党委、政府把试点工作作为生态省、生态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得到了高度重视与支持。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列入了省政府生态省建设的工作内容,省环保局张凯局长、张晓东副局长等局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工作。各试点地区政府把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纳入了当地环保工作的重点内容,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从过去环保工作发展的历程看,山东省为全国环保工作创造了很多的经验,这次同样如此。而且,在较短的时期内,在全省较大范围内推动工作有效开展。这充分说明,山东省各级政府对可持续发展观的清醒认识,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大力支持。 二是定位准,建立了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强化了统一监管的能力。山东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完全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对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省环保局的有力指导与推动下,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立足监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协调机制,完善了“分工明确、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强化了统一监管的能力。试点工作始终把握了正确的方向,把试点工作与当地政府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创建生态市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地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结合起来,与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与查处环境违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有重点、有内容,从不同区域、不同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领域的环境执法工作,赋予了环境监察工作以新的内涵,新的领域,新的措施与手段。 三是措施硬,初步形成了有效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建立了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生态环境监察目标责任制,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了各个部门和基层政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生态环境监察定期报告制度、案件移交处理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实行了依法借权,并在工作中得到很好地实施。同时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8个试点地区共制定了有关工作制度35项,规范现场检查、区域管理、信访举报等方面,加强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如有的地区实行了环保监督员、驻厂员、信息员的制度,有效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有的实行了新建资源开发项目全过程环境监察制度,有效地预防与控制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普遍实行了部门间案件移交、移送和督办制度,使统一监管落到了实处。 四是效果好,全面提升了环境执法水平,有效地改善了环境质量。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环境执法纳入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有的还进入了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有效解决了突出的环境问题,改善了环境质量;有效提高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能力;拓展了环境执法的工作领域,探索了生态环境执法的法制与制度建设,体现在编写了全国第一本生态环境监察教材,在理念、措施、方法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作用,全国都在用。 总的来讲,山东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全方位取得了进展,为全国开展这项工作做了可贵的探索,也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三、如何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要巩固成果,提升水平。试点验收以后,应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把这项工作继续做好,通过制度确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生态环境执法机制;动用各方面力量,加大查处生态破坏案件的力度;用好关停违法企业等老手段,探索建立联合执法等新手段。 二要扩大宣传,提高认识程度。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三要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生态环境执法需要先进的科技手段和高素质的人才,争取尽快制定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配置标准和执法队伍人员要求,通过各种渠道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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