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山东省第二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
工作总结的报告
环境保护部: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环办函〔2010〕107号)要求,省环保厅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于2010年4月19日至25日对我省4个试点地区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省级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等形式对4个试点地区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验收组一致同意4个试点地区通过省级验收,现提交验收合格单位名单、试点工作总结、验收材料及《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总结表》,请予以审核。
自2007年我省临沂市、莱芜市、龙口市、临朐县被批准为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以来,省环保厅和试点地区政府高度重视,借鉴第一批试点的成功经验,省环保厅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08〕26号)、《关于对我省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鲁环函〔2008〕719号)等专门文件,指导试点地区开展工作;4个试点地区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构建起了职责明确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机制,建立了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生态环境现场检查、案件移交、统一监管、责任落实、信访举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或规范,实现了生态环境监察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严肃查处生态破坏案件,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试点期间,临沂市大力推广环保养殖技术,零排放生物环保养殖业在全国领先发展,实现了从源头根除污染,回良玉副总理对该市的生物环保养猪工作曾作重要批示。该市平邑县归来庄金矿探索的废水、废渣治理新工艺,在全国100多家矿山推广应用。莱芜市加大了对重点区域雪野旅游区的执法监察力度,各部门联合行动,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收缴的网箱进行补助,一次性清理了水库的所有网箱,拆除了沿湖7万平方米违章建筑。该市莱芜电厂2号炉灰坝的生态恢复工作成效明显,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龙口市以建立完善矿区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成立综合整治办公室,加大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同时建立了三级巡查制度和守法保证金制度。该市还对万亩煤矿塌陷地进行了综合整治,原来坑洼不平、杂草丛生的荒地,变成了环境优美的城市公园和高科技工业园。临朐县积极打造“齐鲁生态第一县”,先后荣获 “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多项荣誉称号。该县还积极推广新技术,大力推行“养殖-沼气-林果”循环发展模式,以沼促养,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观。
这次试点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我们将按照环保部的部署和安排,进一步总结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试点执法机制和工作制度,并向全省推广,努力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附件:1、山东省第二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总结
2、山东省第二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考核验收合格单位名单及得分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