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365bet游戏网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鲁环办〔2017〕1号)要求,我队于2017年3月2日,随机抽取了2017年第一季度污染源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3月8日至16日,我队共分两组,会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第一季度抽取的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我队共抽查重点污染源21家(次),其中排放废水企业10家(次),占抽查总数的47.6%;排放废气企业11家(次),占抽查总数的52.4%。抽查的21家重点污染源中,停产企业3家,已关闭企业1家,重复检查企业1家,其余16家企业正常生产,共发现7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二、发现的问题:
(一)未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1.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厂区东侧建有原料仓库,未批先建,目前正在施工,无相关环保手续。
2.国电聊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企业南侧料场,原料大量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
3.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村庄搬迁工作。
(二)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1.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企业环评报告中,共有五类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仅有HW08、HW35和HW46三类危险废物,无法提供其他两类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济宁港宁纸业有限公司:企业再生纸制浆工序筛选出的废塑料、废木片和污水处理工序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物,未妥善收集和贮存,露天堆放。
3.单县天元纸业有限公司二分厂:企业再生纸制浆工序筛选出的废塑料、废木片和污水处理工序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物,未妥善收集和贮存,露天堆放。
(三)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运行
兖州大禹污水处理厂:企业细格栅工作间运行不正常,存在废水外溢问题。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队向当地环保部门下发了督办函,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对我队发现的环境违法企业从严从快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关于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厂区东侧原料仓库未批先建问题
垦利区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垦环改字〔2017〕4号),要求其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恢复建设。2017年3月14日,垦利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垦环罚告字〔2017〕005号)。
2.关于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废转移联单有关问题
经调查,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中共有5类危险废物,其中HW13为该公司MTBE装置废催化剂,2013年11月投产以来未检修,尚未产生废催化剂HW13。HW23是该公司制氢装置中产生的氧化锌脱硫剂,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23中的行业来源描述,该公司废氧化锌因成分中有镍,不能归类为HW23。,2015年8月17日,该公司在转移废氧化锌的过程中按照HW46进行了填报转移,并在主要成分中进行了备注说明。关于危废转移问题,该公司已于2017年3月17向东营市环保局提出请示,目前正在受理中。针对上述情况,广饶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或者对环评报告中该类别危险废物进行变更,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广环改字〔2017〕029号),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3.关于兖州大禹污水处理厂废水外溢问题
经调查,兖州大禹污水处理厂细格栅废渣收集池的溢流口堵塞,出现废水外溢情况。对此兖州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兖环违改〔2017〕6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清理周围环境,防治废水外溢情况发生。
4. 关于济宁市万泰纸业(港宁纸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露天堆放问题
针对该企业违法行为,济宁市任城区环保局下达了《济宁市任城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济任环违改字〔2017〕18号),要求该企业对环境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整改,并依法对该企业罚款3万元人民币。
5.关于国电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原料露天堆放问题
冠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冠环限改字〔2017〕41号),并依法对该企业罚款1万元,经执法人员5月5日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对料堆进行了覆盖,同时正在招标建设防风抑尘网。
6.单县天元纸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固体废物露天堆放问题
单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单环限字(2017)235号)。目前,该公司已采购防尘网,并对料堆进行了全部覆盖,正在采购打包机,将废塑料打包并入库贮存。同时,该公司还签订了污泥棚施工合同,预计6月15日完工。
7.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未完成卫生防护距离村庄搬迁问题
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98万吨/年焦化项目(鲁环审〔2008〕306号),已投产,建设地点郓城县随官屯镇(煤化工业园区),涉及李垓、刘垓、大尹庄、李集4个村庄搬迁,受影响居民4615人。郓城县政府分别于2009年12月30日、2012年5月10日、2013年12月31日做出完成搬迁承诺。2014年9月12日,菏泽市人民政府下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按期完成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的通知》(菏政发明电〔2014〕1号),要求各县区政府牵头负责包括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村庄搬迁工作,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村庄搬迁工作进展迟缓,只搬迁200人。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