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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观摩暨工作座谈会在禹城市召开
发布日期:2016-06-15      来源:     作者:

5月30-31日,省环保厅在禹城市召开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观摩暨工作座谈会。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葛为砚出席会议并讲话,德州市政府副市长于松岩出席会议并致辞。

  葛为砚指出,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是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强化环境监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督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整合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消除监管盲区。各级环保部门务必要深刻认识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的重要意义,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当好参谋助手,努力构建起系统完整、权责清晰、运转有效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葛为砚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一要落实责任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厘清和制定辖区内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明确各监管网格内污染源清单和责任人。二要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并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中的巡查、报告、处置、沟通、督查等机制,确保各级网格有效协调、高效运行。三要抓好考核奖惩。按照“一级督一级”的督查工作要求,上一级对下一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要定期开展调度督导和定量考核。四要抓好示范带动。各市要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整体推进。省环境监察总队要会同省环境规划院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各地解决网格化监管推进过程中困难和问题。

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禹城市本级、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的建设情况以及网格内重点污染源的监管情况,听取了禹城市、枣庄市市中区和济宁市任城区分别做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典型交流。

全省17市环保局分管局长、环境监察支队长,部分县(市、区)环保局长,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规划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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