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环境保护部《关于评选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29号)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决定对近年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省对该文件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经各地市各单位申报、全省评选推荐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报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正式推荐对象和备选推荐对象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等6个先进集体、济南市长清区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监察二中队原队长张敏等3名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1日。在此期间,若对推荐对象和备选推荐对象有异议或情况反映,请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方式与省环境保护厅联系。
监督举报电话:
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0531-66226656
省纪委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0531-66226727
附件: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和备选推荐对象名单
全省评选推荐全国环境保护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5 日
附件
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正式推荐对象和备选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胶州市环境保护局
蓬莱市环境保护局
济宁市环境保护局
泰安市环境保护局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二、先进工作者
济南市长清区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监察二中队原中队长张敏
365bet游戏网站大气污染防治处处长肖红
枣庄市薛城区环境保护局局长石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