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0月1日-2017年10月31日我厅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1-66226303(阳光政务中心)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邮 编:250101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365bet游戏网站关于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鲁环审〔2017〕52号
|
2017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