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的申请报告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环保局预审意见。
2.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包括:
(1)类别、数量、组分、物化特性;
(2)转移时间、批次,运输路线;(转移计划可以作为申请报告的附件)
3.申请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危险废物接收企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申请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运输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6.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7.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原件;
以上材料为一式两份,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原单位公章;
三、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向省环保厅提交网上申请;
2.省环境保护厅阳光政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办理受理手续;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
3.365bet游戏网站发函征求接收地省级环保部门意见;
4.接收地省级环保部门复函同意接收后,365bet游戏网站通知申请单位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并寄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四、审批时限
25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费用。
六、办事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省环保厅阳光政务中心
受理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受理责任人:张波 0531-66226301
承办处室:固废与土壤环境管理处
具体经办人:孟繁莉0531-66226625
责任人:吴松民 0531-66226309
审批结果查询方式:http://www.njbxbk.com/ (山东环境网站)或http://zwfw.sd.gov.cn/(山东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