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重污染监测预警平台会商结果,我市目前空气质量指数AQI>200,经研究决定,全市自2018年1月2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立即启动IV级应急响应。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如下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废气排放企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
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③其他减排措施: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