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环保、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计未来1-2天内无明显有利气象条件,我市空气质量(AQI)指数仍可能超过200,达到重度污染级别,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照《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预测前后发生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8年1月18日18时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1月19日6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停限产、限排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减排操作方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在正常保洁基础上,增加施工工地、工业堆场进出口周边市政管辖道路机扫(湿扫)作业频次。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增加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工地作业面增加洒水抑尘作业频次;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工业堆场范围内进出道路洒水增加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散货堆场增加洒水抑尘作业频次。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公众防护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醒广大市民采取防护性措施;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属地化原则组织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等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