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需要,不仅指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日益增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和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期盼享有更优美的环境。
按照十九大绘就的蓝图,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现代化强国,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这既包含有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也有达到高水平生态文明的要求,为我们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方向指引、根本遵循和前进动力。因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全省人民群众提供合格清新的空气等优质生态产品,是我们以实际行动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部署新要求的具体行动体现。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围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突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结合本省实际,发布实施跨越八年的山东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严于国家的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体系、积极探索基于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的五项约束性机制,努力构建环保大格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打出了一套治霾“组合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空气质量自2013年以来连续四年持续改善,特别是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2016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3.2%、8.4%、22.2%和7.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8天;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8.4个百分点。其中,2016年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改善32.7%,提前完成“大气十条”确定的山东省2017年PM2.5浓度比2013年改善达20%左右的目标任务,山东省2016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七个省(区、市)中位列第一。
今年1-10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4、102、23、35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1.5%、10.5%、32.4%和2.8%。 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七省(区、市)中,我省1-10月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位居第一。
在推进工作落实方面,我省坚持因地制宜,标本兼治,围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核心,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和山东文化的优势,重点组织开展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仅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已先后召开14次省委常委会会议、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省政府专题会议,对环保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刘家义书记、龚正省长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在内的环保工作作出100多次批示,刘家义书记亲自到省环保厅和有关市进行调研,龚正省长专程到环保部对接工作。省政府与17市政府签订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到各市。出台《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办法》和《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突出问题综合整治。2017年7月19日,省委、省政府出台《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全面梳理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9项突出问题,研究提出18项攻坚措施。7月2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山东有史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层次最全的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从省开到市、县区、乡镇,刘家义书记作动员讲话,龚正省长主持,对解决我省当前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作出部署。9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明确11项31条具体任务措施,将重点任务分解到各市、各部门;9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电视会议,龚正省长作动员讲话,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三是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生态补偿。制定并修改完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单位浓度污染物生态补偿资金,由2014年20万元提高到现在80万元,并增加一次性奖励,对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和SO2、NO2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分别给予不等金额的奖励。今年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28847万元,有关市共上缴1207万元。坚持信息公开。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参照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层层传导压力。坚持环保限批。2014年以来,先后对季度空气质量反弹的市44次实施涉气建设项目环保限批,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责任追究。今年1-10月,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6905件,罚款12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70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712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261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65件。
四是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建立完善调度、通报、检查制度,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制定《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行动方案》,将煤炭压减任务分解到市、县和责任部门,落实到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明确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具体时限。截至12月8日,初步统计全省今年累计压减煤炭2748万吨,已完成国家下达的压减任务;截至11月底,全省17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84943家,已完成整治84887家,完成率99.93%;其中,7个传输通道城市共排查出55227家,已全部完成整治;截至11月底,全省17市共排查出应淘汰的燃煤小锅炉38953台,已全部淘汰;其中,7个传输通道城市排查出的15704台燃煤小锅炉已于8月底全部淘汰。有序推进冬季清洁采暖。7个传输通道城市已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气代煤、电代煤改造;我省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已全部完成现役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总装机容量为7615万千瓦;全省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和10蒸吨/小时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率分别为92.21%和83.87%;今年1-10月,全省已累计淘汰老旧车32.99余万辆;环渤海地区除东营港、滨州港没有煤炭集疏任务外,烟台港、潍坊港已于8月底前停止使用柴油车运输集疏港煤炭;7个传输通道城市和泰安、莱芜2市已自10月起全部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全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现有5275家加油站,已全部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车用尿素;各市均按要求制定了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根据各市清单统计,共涉及企业2475家。今年采暖季,我省仅水泥企业将全部进行错峰生产,可减少煤炭消耗650万吨。
五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国家部署,完成省级和17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按照“一城一案、一厂一策”的原则,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截至12月8日,2017年第四季度共发布预警43次,红色0次,橙色21次,黄色11次,蓝色11次。共停产企业14821家次,限产企业9209家次,停工工地6509个次,共出动环保系统执法人员80809人次,检查企业95815家次,检查施工工地22768个次。
六是强化督查督导。组织制定了我省综合保障方案,将各项重点任务纳入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调度督导内容,抽调专人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检查。按照联防联控的要求,自10月份起,组织17个督查巡查组,对全省17市开展持续到明年3月的不间断的督查和巡查,有力督促了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截至11月底,共检查企业10137家次,发现问题2870余个。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移交地方进行整改,并在巡查中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同时,我省还持续开展钢铁、焦化、建材、石油化工为重点的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提标改造,工业绿动力工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污染管控、车用油品升级及质量监管,砖瓦炉窑、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对于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空气质量与优质的生态产品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一是全省空气污染总体较重,主要污染物特别是PM2.5年均浓度是国家二级标准的1.7倍以上,17个设区市,仅威海1个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是各市工作进展不平衡。按照国家要求,我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月-2018年3月PM2.5平均浓度要同比下降10%-18%,但根据环境保护部通报数据,我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10-11月,济宁、菏泽两市改善幅度未达到国家要求。从10个非传输通道城市中,青岛、枣庄、泰安、威海、临沂5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达到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计划的时序进度要求;东营、烟台、潍坊、日照、莱芜5市同比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要求。初步分析,日照市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难度较大,按照2016年实际浓度和2017年目标浓度分析,日照市2017年PM2.5平均浓度需同比下降21.8%,今年1-10月份,同比下降9.8%;若要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11-12月PM2.5平均浓度需同比下降64.1%以上,完成目标的可能性很小。三是机动车污染防治成为大气治理的短板。 机动车特别是国III及以前重型柴油运输车数量多,排污量大,但标准体系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执法检查不到位等普遍,特别是传输通道城市在落实组织公安、交通、环保、安监、城管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京主要卡口等,每天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方面,我省的城市工作进展明显落后,环保部口头反馈的情况,我省路面执法频次,以及检查、处罚数量在6省(市)中位居最后一位。四是部分市“散乱污”清理和打击违法排污工作责任不落实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情况,少数市甚至愈清愈多。
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考核导向,一是扎实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完成;二是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做好对标提升工作;三是加强对各市落实国家和省攻坚方案情况的调度和督查巡查,加快推进三期行动计划编制工作进展;四是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对能源消费、重点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的调查和整治,力争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的新突破;五是针对我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数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大等情况,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重点加强移动源全过程监管;六是继续落实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约束性机制。
秋冬季受排污量增加和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容易引发重污染天气,对于长时间大面积雾霾影响百姓健康的污染问题,人民群众反应敏感且强烈。人民群众的新需要,就是党和国家对我们的新要求,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大气质量绝不能成为短板。在蓝天保卫战的主战场上,我们必须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环境质量新需求作为我们努力的方向,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三条主线、落实六大责任、实施九大措施,不折不扣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